领导机构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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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选择性考试科目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关专业。学校依据学科优势和特色,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要求,向考生开放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等优势专业。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28个工科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A等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获得B+等级。学校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物理学、农业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分别位列全球第76、77位。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名称及选考科目要求见表1(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
具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考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培育学校,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60%(含);
(2)来自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考生。其中A类中学校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0%(含);其他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5%(含);
(3)来自除(1)(2)以外的其他四星级中学的考生,要求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5%(含);
(4)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
(二)学科专长类。符合我校优势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竞赛(见表2)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三)特殊才能类。符合我校特殊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以全国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名单和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名单为准(参见文末表格),要求高中阶段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须附详细证明材料)。
(四)品德优秀类。符合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设区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需附详细材料说明)。
报名方法
1. 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专家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竞赛获奖情况依据表3中办法折算为“考生评审条件分”,评审条件分最高限60分。

录取办法
监督机制
咨询方式
其他
特殊才能类竞赛活动认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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